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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一上午,我請了半天假直接去了律所。
接待我的是張律師,專打離婚官司。
張律師看完吳剛發的那個表格,眉頭緊鎖。
“從業二十年,這種訴求我還是第一次見。”
他推了推眼鏡,把手機還給我。
“從法律角度講,婚內性生活是夫妻義務。”
“不僅不能收費,如果長期拒絕,還是判離的依據。”
“他這個表格,沒有任何法律效力,反而可以作爲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。”
我點點頭,拿出打印好的銀行流水和那些“截留”記錄。
“張律師,我不光要離婚,我要拿回屬於我的錢,還要讓他淨身出戶!”
張律師翻看着我提供的證據。
“這幾份‘截留’記錄很有力。”
“證明他存在轉移、隱匿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爲。”
“據民法典,這種情況可以少分甚至不分財產。”
“至於那個‘客戶維護’文件夾......”
張律師頓了頓,笑了笑。
“雖然不能直接證明出軌,但足以認定過錯。”
“林女士,這官司我們贏面很大。”
“不過,爲了利益最大化,我建議先不要打草驚蛇。”
“你可以先等他露出更大的破綻,這樣我們的勝算也更大。“
從律所出來。
回到公司,我開始處理積壓的工作。
下班前,吳剛又發來了消息。
“考慮得怎麼樣了?今晚必須轉賬。”
“不然我就把截圖發到你們公司大群,別以爲我做不出來,反正影響的也是你的工作。”
我看着屏幕上的字,笑了。
回復了兩個字:“好啊。”
吳剛大概以爲我妥協了,秒回:“算你識相,回家再說。”
收拾好東西我開車回家,路上剛好路過一家打印店,我把整理好的“反擊表格”打印了出來。
回到家,婆婆公公居然都在,還擺出了三堂會審的架勢。
吳剛坐在中間,翹着二郎腿。
“小雨回來了,坐。”
婆婆指了指對面的小板凳。
我沒坐,站在客廳中央,環視這一家三口,以一對三,我不像是和他們一家人,反倒像是他們共同的敵人。
“爸媽怎麼來了?”
“還能因爲什麼?當然是爲了那個賬單。”
婆婆清了清嗓子:“小雨啊,剛子都跟我說了,他沒錯,他這幾年爲了這個家,身體都累垮了。”
“你現在出息了,賺大錢了,補貼一下老公是應該的。”
“十七萬五也不多,就當是給剛子的營養費。”
“媽,您覺得把夫妻生活明碼標價合適嗎?”
婆婆臉色僵了一下,隨即理直氣壯起來。
“有什麼不合適的?剛子付出了勞動,而你只需要躺着就行了。”
“再說了,男人在外面找個......那還要錢呢。”
“你是他老婆,給點錢怎麼了?”
公公在一旁抽着煙,一言不發。
吳剛抖着腿。
“林雨,別廢話了,趕緊轉賬,爸媽都在這作證,你賴不掉。”
我點點頭,打開包,他竟然覺得只要人多我就會妥協了。
拿出了那張A3紙打印的表格。
“既然要算賬,那就得算清楚,這是我整理的這麼多年我單方面爲家裏付出的賬單,你們也過目一下。”
我把表格拍在茶幾上。
吳剛皺眉,伸手拿起表格。
“什麼東西?你能有什麼賬?”
他掃了一眼,臉色一變,手裏的紙開始顫抖。
婆婆湊過去看了一眼。
“這......這是什麼混賬東西!”
我雙手抱看着他們。
“怎麼?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?”
“吳剛,這份賬單,我也發親戚群裏了,讓大家評評理,到底是誰欠誰。”
吳剛猛地抬頭,雙眼圓瞪。
“你發群裏了?你瘋了!”
他慌忙去抓手機,可手還沒碰到手機群裏的提示音就響了,手機震動的像個按摩儀。
他打開手機,映入眼簾的就是密密麻麻的賬單,與那天他發給我的費用有過之而無不及。
第一項:性生活服務。
次數:583次(依據吳剛提供數據)。
時長:平均3分鍾。
體驗評分:差評(含早泄嫌疑)。
單價:吳剛報價300元/次。
修正價:倒扣500元/次(精神損失費及未達標罰款)。
小計:吳剛倒欠291500元。
第二項:家務勞動外包。
做飯、洗衣、打掃:全部由女方承擔。
按北京家政市場價:6000元/月。
五年累計:360000元。
第四項:財務侵占追回。
截留家用、私自消費、打賞主播。
有理有據,附帶轉賬截圖。
合計:280000元。
“裝修、家電、常開銷、孩子粉、你看病的醫藥費,每一筆都有我給你的轉賬記錄和支付憑證,抵賴不掉。”
早在進門前,我就設置了定時發送。
就在這一秒,吳家大院群兩百多號人,同時收到了我對吳剛的賬單。
群裏瞬間炸了鍋。
消息提示音響個不停。
“!這瓜太大了!”